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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妥善落实摩托车强制保险业务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6月12日4:41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6月12日讯(彭 湃 王华斌 李茂康):6月10日下午15时,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集县人保财险公司、大地财险公司、中华联合财险公司负责人在大队三楼会议室就摩托车“交强险”一单难求问题进行会商,并出台了《郧西县摩托车“交强险”承保分配方案》,即日起车主可到人保财险公司领保单。
      会上,大队长王绪斌针对本县三家财险公司自去年12月以来,均以亏本为由不愿或拖延受理摩托车强制保险业务,众多车主跑多趟路办不成“交强险”业务,保险部门以保单用完、无利可图拒保,致使交警部门车管窗口业务大量积压,无法为群众正常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号牌等业务。鉴于此,大队积极与县人保财险公司、大地财险公司、中华联合财险公司负责人协商。10日下午,县内三家财险公司负责人共同承诺:“今后将不以赢利为目的,要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己任,按照交警部门出台的《郧西县摩托车‘交强险’承保分配方案》办理业务。”该大队新出台的摩托车“交强险”承保分配方案本着“三家公司轮流转不间断、不让车主跑空路、不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为目的,采取“7+2+3=12”的分配比例,由县内三家保险公司共同受理全年“交强险”业务:一是按照“7”的承保分配比例,即:自2010年起,每年的2月至8月全县的摩托车“交强险”业务由人保财险公司办理;二是按照“2”的承保分配比例,即:每年的9月至10月全县的摩托车“交强险”业务由大地财险公司办理;三是按照“3”的承保分配比例,即:每年的11月至元月摩托车“交强险”业务由中华联合财险公司办理。以后每年将参照上述分配方案办理,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或拖延承保摩托车“交强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