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区新闻 >> 正文
竹溪县林业局五措并举规范林业行政执法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6月12日3:59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6月12日讯(万艳平)为维护木材流通的正常秩序,促进林业健康发展,竹溪县林业局多措并举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专门召开专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会,认真分析总结全县木材流通形势,找准问题,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
      二是加强对木材检查站的管理,要求执法人员亮证上岗,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严禁上路执法、以收代罚和“搭车”收费;加快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步伐,完善规章制度,抓好队伍建设,严格内部管理,树立林业部门窗口良好形象。
      三是严格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文明执法。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林业局制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森林公安民警必须持有公安部制发的《人民警察证》。必须按执法程序处理行政案件,并做好案件的归类、管理和存档,严格禁止同一路线同一天实施2次行政处罚。
      四是加强对木材市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凭证采伐、凭证经营加工木材的稽查,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好处或土特产品。同时加强对被授权林业站执法监察,严厉打击无证采伐、收购、运输、销售木材的违法活动。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对群众举报并经调查属实的公路“三乱”案件坚决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