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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5月6日7:5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6日讯(张金贤)今年以来,房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采取三项措施,突出重点、找准问题,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由该县纪委执法室牵头,以县纪委派出3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为中心,督促所辖和联系单位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在各阶段及时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方法、进度和成效,以《今日房县》、房县纪检监察网、房县公众信息网、房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切实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重视案件查办。查办案件是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途径。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在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作案、严重违纪的案件;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等以谋取私利的案件;查办因决策失误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案件;查办商业贿赂、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拓宽案源渠道。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优势,强化协作配合意识,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并积极从群众举报、项目审计、项目稽查、执法监察、专项检查以及新闻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从阶段工作排查中梳理和发现案件线索;发挥治本功能。县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和县纪工委监察分局行政监察室采取不同的方式,有目的地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剖析,掌握工程建设领域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发现机制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及时整改完善,加强防范,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再次发生,努力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领导干部、完善一套体制制度,体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要求。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该县把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作为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先敦促全县20个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县纪委执法室和县纪工委3个行政监察室组成3个工作专班对全县所有项目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并有针对性地抽查了新增中央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重点督查了新增中央投资在200万以上的项目。同时,严肃工作纪律和严格责任追究,对排查工作中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课”;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拒不纠正、压案不查的,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坚决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从严查处领导干部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的行为;从严查处在扩大内需和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截留克扣、挤占挪用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