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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强力推进招标监督的全覆盖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5月4日7:31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4日讯 (高翔): 房县针对招投标活动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门,由自由裁量向集中监督转变,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由聚焦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变,实现招标监督的全覆盖。
 
    一是在在市场准入上,对投标人的资格严格审查,尤其是外来企业,实行先备案再准入的原则,由原来的招标人自行审查改为现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局、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局、招标人共同审查,不够资格的坚决清除,对于转借、挂靠资质等不良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二是在资格预审上,工程建设项目一律进入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招标办、监察局现场共同监督。并加强对项目部人员的审核,要求提供劳动合同、保险、人事证明等有效证件,审查通过后不得随意变更。评审委员会由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和不多于三分之一的招标人代表组成。投资在100万元以下,投标人报名数量不足4家的招标项目,或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投标人报名数量不足7家的招标项目,原定资格预审自行转为资格后审,满足必要合格条件即可投标,使投标企业有更多机会参与竞争,优化投标环境。
 
    三是在开标过程上,实行行政监督部门、投标企业和招标人共同监督。开标前10分钟,业主现场抽取评审专家编号,投标企业对抽取过程全程监督。参与抽取的所有人员在抽取清单上签字,做到见号不见名。并请招投人代表参与技术标的评审,同时对评审专家的评审过程进行监督。行政监督部门适时检查开标情况,对违规行为,现场处理。
 
    四是在标后管理上,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应实行动态跟踪监管,检查工程承包合同执行情况,中标单位现场到位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是否一致,检查工程款的支付和流向。尤其是对中标价明显偏低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监督,严格控制设计变更,防止恶意低价竞标、标后高价结算。
 
    五是在监督力量上,招投标管委会联合纪检监察、发改、工商行政、和司法等部门,形成多部门联动预防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防治围标串标行为的管理平台,将围标串标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实行公告制度,以强化震慑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