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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农村信用联社推出“组合拳” 预防腐败筑防线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5月31日7:15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31日讯(刘洋  吴永华):近日,房县农村信用社组织全县信用社 135名信贷人员参加信贷法规知识测试,切实增强信贷人员防控风险能力。这是今年来,房县信用联社强化案件防范工作的一个侧面。
 
    为预防腐败构筑防线,实现新发经济案件为零的目标,今年来房县信用联社在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推出一组强有力的“组合拳”。
 
    强化教育培训。一是加强案件风险教育。采取学习典型案例、观看警示片、上法制教育课、组织员工与监狱犯人零距离接触等多种方式加强员工教育,促使员工知风险,不冒险。二是大力开展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对员工重点进行应知应会的岗位规范、业务流程和相关金融法规制度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技能。三是组织内控知识上岗考试。对于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的学习要进行考试,分期分批组织主管会计、柜员和信贷员等岗位内控知识上岗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强化机制建设。一是对新业务要做到内控优先、制度先行,每开办一项新业务要出台一项制度,建立一项流程。二是各部门对相关制度流程要配合省市联社根据业务发展变化和管理制度执行的实际效果,做好制度流程的后续评价工作,及时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增强规制的适应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有效防范风险。三是开发信贷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稽核、事后监督等业务管理子系统,进一步将所有风险业务纳入信息科技系统管理,增加信息科技系统对重要业务、风险环节的监督预警功能,配置业务操作、安全保卫远程监控设备,建立信息科技技术防线。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员工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加强对高管人员、基层网点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行为监督,密切关注员工经商、炒股、买彩票、不正常交友以及涉及“黄、赌、毒”等行为。认真落实银监会操作风险“十三条”、“十个联动”、“八个重要环节”,重点督办落实干部交流、岗位轮换、亲属回避和强制休假“四项制度”,彻底解决信用社负责人长期在一个单位,员工长期在一个岗位积酿案件的问题。
 
    强化全员防控。一是把案件防控作为“一把手”工程。树立防案就是发展的思想,将案防贯穿业务发展全过程,落实相关措施,将案防工作与业务发展同步考核。二是把案件防控作为系统工程,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各部门经常性抓好对口线上的培训、辅导、监督和检查,着重加大对事前、事中的控制。稽核监察部门要负责重点人排查,建立稽核常态机制。三是落实责任,建立案防责任体系。县联社理事长、信用社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县联社主任、分管负责人、监督检查和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全员承诺防控本岗位、监督相关岗位案防责任;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把案件防控责任分解到各机构负责人、部门、岗位和人员,层层签订《案件防控责任书》,人人签订《员工自控互控联保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全员案防工作机制。四是认真落实联社领导包点及“四个一、五个一”案防检查制度。县联社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室负责人包对挂点信用社的检查。县联社领导、部门负责人、信用社主任检查时要认真登记《案防检查手册》,明确各自责任。五是强化规制执行。定期开展规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厉处罚有章不循、违规操作行为。凡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未构成犯罪的,依据纪律规章进行处理,严重违规的要坚决解除劳动合同,涉及违法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强化责任追究。按照“自查从宽、他查从严,尽职免责、失职重罚”的原则,实行“鼓励自查、尽职免责”的案件责任追究政策。对自查发现的案件,在领导责任追究上可作从轻处罚,原则上不再“上追两级”;对尽职尽责、经确认没有管理责任的,可以不予追究领导责任。对被动发现的案件,以及反复发生的同质同类案件的,严格按照“一案四问责”、“上追两级”和“双线问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对损失金额百万元以上的责任性案件,县联社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必须引咎辞职。
 
    截止目前,房县信用联社已组织干部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和贪污受贿犯罪嫌疑人现身说法3次。对92名重要岗位员工进行了轮岗和强制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