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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民政局“四强化”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5月28日5:46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28日讯(代娟):近年来,房县民政局深入贯彻执行《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加快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进程。
 
    一是强化学习  提高认识  坚持利用“周四学习日”,组织婚姻登记员认真学习婚姻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婚姻档案管理认识水平。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婚姻登记员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是强化责任 措施到位  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档案管理员任副组长,基政股和婚姻登记员为成员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层层细化工作责任,形成工作有要求、有布置、有检查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每周四下午,采取“谁签字,谁负责”和“一周一结”的工作方式,对本周档案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归档,确保了婚姻登记档案从填写、收集、整理到归档利用全过程,实现网络版、电子版、纸质版“三版”相统一,基础数字准确完整。进一步健全制度,先后制定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婚姻登记档案保密制度》、《婚姻登记档案利用制度》及《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度》等等,有效规范了档案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是强化建设  提档升级 以创建全国规范化单位为契机,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硬件建设工作,先后投资2万多元,新配置了档案柜,电脑等专用设施。目前,我局婚姻登记档案室共有3间90多平米,档案柜35组,现存档案2068盒、62025份。同时,档案室加装了防盗窗、窗帘,配有灭火器、干燥剂、防腐剂等必要的设备,“六防措施”全部落实,确保了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四是强化利用  服务于民  该局于2009年实行全县集中婚姻登记的同时,对全县的婚姻登记档案也实行了集中管理,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全部收回,进行分类整理、补录、归档、保管、利用,目前已收到乡镇移交档案502卷15086册。针对遗失的婚姻登记档案,采取了统一的补救措施(由基层组织出具当事人婚姻状况证明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再给予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或补发结(离)婚证)。严格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在保证档案安全、不泄秘密的前提下,及时为合法查、借阅人员提供准确的查档服务。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出具婚姻状况证明82份,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2%,充分发挥了婚姻登记档案的社会效益,得到社会群众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