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区新闻 >> 正文
竹溪县多管齐下监管政府采购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5月27日7:5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27日讯(卢  苇):笔者从竹溪县政府采购办了解到:截止2010年4月底,竹溪县实施政府采购规模3382万元,同比增长18%,比预算计划3603.97万元节约了221.97万元。其中工程类项目采购规模1878万元,节约预算资金207.45万元。
      为推进政府采购,营造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程序,促进政府采购规范运作,杜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发生,年初,竹溪县挂牌成立了政府采购中心,从政府采购办公室彻底分离出来,政府采购办和采购中心正式担当了“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角色,各自承担起执行和监管的职能职责,这也是继两年前该县成立县招投标办公室与政府采购办“管采分离”后的又一新举措,目的是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资金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具体的作法是:
      一是形成以财政部门为主,纪检、审计、物价等部门共同配合的监督机制,发挥这些部门在监督上的作用,明确纪检部门从采购方式到审核投评、评标、开标整个过程的全程监督制,审计、物价部门加强政府采购的财务、经济效益方面的全面审查的制度,防止采购过程中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约束。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执法程序,遏制政府采购工作中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增强其工作透明度,规范市场行为,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真正体现“阳光操作”。四是严格执行“管采分离”,抓好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办公室的自身建设,各自扮演好“运动员”和“裁判员”的角色,认真履行好采购执行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并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五是抓好机制创新,通过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相配套的管理制度,运作方式、操作办法,办事程序,改进作风,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再创佳绩。六是协调各部门进行采购的日常检查,加大对事前、事中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擅自采购行为予以严肃查处、追究机关人员的责任,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七是开辟社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利用新闻媒体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强化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八是建立供应商投诉机制,监督内部管理体制人员的违规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