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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出台“禁酒令”有奖举报制度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5月25日7:9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25日讯(向涛):为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餐“禁酒令”,日前,房县县委出台了《“禁酒令”有奖举报制度》。
 
    《制度》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餐违反“禁酒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社会监督,举报人可以采取当面、电话、信函、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诉举报。县纪委信访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受理关于违反“禁酒令”方面的投诉举报,受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分别为12388、3250380。经投诉举报后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的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各乡镇、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500元奖励;举报其他科级(含副科级)干部的给予200元奖励;举报其他党员干部的给予100元奖励。
 
    为确保投诉举报工作落到实处,县作风办建立了举报查实奖励兑付台账,制做了《举报查实奖励兑付登记表》,属实名的举报由本人前来签字认领资金;属匿名举报的由县作风办工作人员把奖金汇入举报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同时,受理投诉举报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县纪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