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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先评后审”到“先算后评” 房县健全低保评审制度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5月24日6:4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24日讯(罗伟 孙合云 任吉祥): 截止5月20日,房县农村低保实现了“零”信访,这是房县民政局低保工作由先“评”后“审”走向先“算”后“评”模式的成果。通过科学制定新的评审制度,实行先算收入再进行“一会两票”评议的举措,将低保调查、评审、监督全过程公开、透明,促使各种救助矛盾不断理顺、消化。
    今年,该县民政局在“一会两票”票决制的基础上,将“算家庭收入”列为城乡低保评审的第一硬指标。新申请城乡低保对象的家庭要如实提交收入证明,社区、乡镇必须实地入户调查走访和核对,收入符合条件的才能初步列为低保对象。保障标准、保障类别等其它救助指标必须先由党员代表把关,向村党支部投建议票形成建议案后,方可召集村民代表进行投票表决,当赞成票达到村民代表总数2/3的,方可视为通过。对“一会两票”表决的申请户最后实行“公示无异议上报制”,有异议的对象再次指定专人进行调查核实,提交下次票决。
    大力推行农村低保巡查制度。每年5月和10月,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组成专班,深入到20个乡镇(场)督导检查低保工作,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逐一检查,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着力督办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农村低保评审工作更公正、合理。同时,按照民政审批、财政拨付、银行到户、社会化发放的要求,通过与县邮政储蓄银行协商,实现救助对象专户专折,银行免收入户费;救助资金按季度发放,减少中转环节,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矛盾发生。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以城乡低保为主的社会救助诉求工作,该县民政局筹资50余万元,建成电子滚动公示屏、自行查询平台和信访接待于一体的高效服务大厅,在社区建立了低保服务站,有利方便了特困群众咨询政策与上门求助。
    目前,全县已审批农村低保对象3万余人,清退35人,调整保障对象近万人,新增对象3000余人,做到 “应保尽保,分类施保”,达到了低保对像进出有序,标准有升有降,评审公开公正的动态管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