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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创立福利院“1189”管理新模式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5月20日5:28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20日讯(罗立政 吴显彬):2009年,竹溪县蒋家堰镇河口福利院,在上一年度水坪镇黄龙福利院被湖北省民政厅授予“农村模范福利院”之后,第二个又获“殊荣”的福利院。为了全面提高全县所有福利院服务档次,今年入春以来,该县民政局围绕民主管理好、优质服务好、环境卫生好、团结互助好、思想建设好的“五好”目标,探索建立“1189”管理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进农村福利院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亲情化管理,收到明显成效。
 
    “1189”模式的主要内容为:福利院实行院长负责制,1所福利院,建立1个院务管理委员会,成立8个院民自治小组,健全完善9项基本制度。
 
    每所福利院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考察、聘任1名院长。院长工作考核实行“三双三评三质询一奖励”制,主要内容为“双诺、双述、双评、三质询、一奖励”。“双诺”即:院长任职后,分别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全体院民承诺福利院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满意率达85%以上方能通过;“双述”即:院长每半年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全体院民述职;“双评”即:每年末,由全体院民,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对院长进行现场测评;“三质询”即现场质询,在述职和测评会上就相关情况由院长对乡镇、县政局、服务对象进行当面质询;凡测评满意率达不到85%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解聘。“一奖励”即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由服务对象初评,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呈报上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表彰。
 
    福利院统一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为7至9人,由福利院全体人员共同选举产生,工作人员和供养对象分别占30%和70%。同时下设财务监督组、膳食管理组、环境卫生组、院民协调组、互帮互助组、安全保卫组、生产劳动组和学习娱乐组等8个院民自治小组,各小组在院务管理委员会和院长的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协助、监督工作人员做好日常工作,实行民主管理。
 
    同时,创新“乡镇主管、民政监管、部门配合、村居协助、社会参与”的福利院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五保供养对象管理制、财务管理制、财产管理制、学习活动制、膳食管理制、卫生保健制、安全保卫制和供养对象外出登记制等9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人性化、亲情化服务理念,规范服务管理行为,提高服务管理质量,使农村福利院真正成为五保对象的幸福家园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靓丽窗口,实现供养对象、亲友、社会和领导“四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