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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法院坚持“四个强化”抓好作风建设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5月17日6:30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5月17日讯(陈双):茅箭区法院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四个结合抓好整改。
 
    1、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有力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拓展司法服务渠道,提高认识和把握全局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依据人民群众的司法要求加强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努力加强审判作风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确保队伍清正廉洁。严抓审判质量和效率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
 
     2、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和优质服务年活动,切实加强理论、业务学习。一是坚持和完善党组领导班子和干警的学习制度,增强学习效果;二是进一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克服学习不深入、浅尝辄止等现象。三是定期邀请上级法院相关庭室领导进行文书写作、庭审规范、案件质量评查等各项工作的指导或点评,以专业的业务指导促进司法水平的提高。
 
    3、强化作风建设意识,构建规范、有序的法院管理机制。在用人机制上,狠抓以公平为核心的人事管理。最近,院党组将2009年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且已参加省高级法院组织的初任法官培训,符合《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5名年轻干警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在强化监督方面,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通过发放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等新形式,收集当事人、律师、群众对区法院、院内设机构及干警的意见或建议,强化对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各方面的监督。在审判管理上,加大科技在审判工作及管理中的应用,提高电子档案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实现办公自动化、装备现代化和法庭规范化。
    4、强化以人为本意识,切实履行为民司法职责。要提高认识和把握全局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依据人民群众的司法要求加强各项工作,严抓审判质量和效率,真正做到及时立案、正确审理、公正判决,切实提高案件审结率、执结率和服判息诉率。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新机制,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挑战,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要把司法为民措施落实到位不到位、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狠抓检查落实。班子成员要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各分管庭、室、处、队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工作中要勇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大胆履行职责。克服工作不深不细、畏难情绪的问题,迎难而上,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保护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