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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准驾证》发放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4月9日9:58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4月9日讯(杨建军  陈德文  张赐中):4月7日上午8时,竹山县检察院组织该院27名持有驾驶证的非职业驾驶员的干警来到竹山驾校开始了为期5天的机动车辆驾驶集中培训,并以C证标准进行“移库”、“掉头”、“压饼”等考试,凡考试合格者将由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统一颁发《湖北省检察机关机动车辆准驾证》。
 
    为规范《准驾证》发放,该院纪检组严格资格审查,凡没有驾驶证原件的干警一律不准报名参加考试,同时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陆庆华同志及全体院党组成员带头参加训练考试,给干警做好了表率,并采取以驾校为主考、院党组成员和院职业驾驶员共同监考的方式考试,做到不徇私情、不降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
 
    据悉,只有取得了驾驶证、准驾证的干警才有资格驾驶检察院的公务用车,并且以后每年都要对《准驾证》进行年度审验,这是该院强化公务用车管理,确保车辆安全、干警安全、他人安全采取的措施之一。
 
    近年来,该院建立健全了公务车辆派遣、使用登记、节假日定点停放、定期年检年审等制度,严格落实高检院“五条禁令”,切实加强公用车辆的管理使用工作,有效规范了干警驾驶机动车行为,无违反交通法规问题发生,树立了竹山检察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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