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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检察院严管公用车辆 “准驾证”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4月9日10:48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4月9日讯(陶冶) :4月6至8日,湖北省竹山检察院组织全体已取得驾驶执照的干警来到县驾考中心进行为其三天的驾考科目培训,培训后由检察长亲自对干警进行相关科目考试,合格者方可颁发准予驾驶检察机关公用用车的“准驾证”
 
      陆庆华检察长指出,该院这次组织干警进行“准驾证”考试,对合格者颁发准予驾驶检察机关公用用车的“准驾证”,是对干警个人负责,也是对国家财产负责,同时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强化湖北省检察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精神的具体体现,对规范干警驾驶机动车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检察干警违反高检院“五条禁令”和机关公务用车违反交通法规等问题的发生,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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