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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法院利用手机短信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4月28日11:6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4月28日讯(刘先超):“严格执行警灯警报使用规定,除刑事押解和特、重大案件一次拘留三人以上的外,其他任何活动和场所一律不得使用警灯警报……”这是日前,竹山县法院全体干警收到的院办公室发送的“车辆管理”短信提醒。至此,该院今年已发送类似管理短信20多条,涉及“五个严禁”、警车使用等16项内容。
 
    为加大规范司法行为的力度,竹山法院创新司法管理方式,改变过去发通知、下文件、开会议落实规章制度的方式,由办公室将管理规定编发成短信,利用中国移动飞信平台向全院干警的中国移动手机发送,每个月不少于4条。这些信息内容简洁,通俗易懂,没有纸质文件的枯燥冗长,短信受众很容易接受和熟记。既能时刻提醒干警规范司法,又能让每位干警享受到一种独特的管理文明,同时也提高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规范司法行为的能力,强化了法院管理的科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