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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四管齐下”加强民政资金监管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4月2日6:28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4月2日讯(高 翔):为保障民政资金的高效安全运行,  真正把民政资金用好、用足、用到位,房县“四管齐下”,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该县制定民政局机关制度建设的若干规定、民政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项民政资金的使用范围、救助对象、审批和发放程序及社会监督措施,进一步把民政资金管理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二是强化审批程序,规范资金发放。该县各类救助对象先由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场)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审批。为简化各类民政资金发放程序,切实做到“为民、便民、惠民”,该县采取由金融机构以银行卡的形式将资金直接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中,有效保证了各项民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对不方便到银行领取救助金的民政对象,该县民政工作人员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将救助金及时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规范资金使用。该县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聘请特邀监督员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对救灾救济金额大,涉及面广的资金,将其使用情况张榜公布,便于群众监督,防止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各项民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规范责任追究。该县监察局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项民政资金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收支审计,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对工作失职、造成资金使用监管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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