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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掀起为玉树灾区捐赠热潮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4月22日7:9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4月22日讯(姜大鹏  代娟):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里氏7.1级地震,给当地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陷入极度困难之中。为全面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全力支援灾区群众抗震救灾、重建家园。房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迅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为玉树地震灾区献爱心”捐赠热潮。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掀开爱心捐赠活动的序幕。
 
      当灾情发生后,该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了以县长沈明云任组长的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为切实开展好此次捐赠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并通过发倡议书、下发文件等方式,号召全县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为玉树地震灾区献出自已一份爱心和一片真情。县“四大家领导”于4月20日上午率先为灾区捐款2.6元。
 
      二、积极引导,精心部署,推动爱心捐赠活动的深入开展。
 
      为推动捐赠活动的深入开展,该县积极引导、精心部署,组织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机关团体及时通过会议、标语、板报、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为玉树地震灾区献爱心”捐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出人人关心受灾群众的良好氛围。同时在全县20个乡镇(场)、县直各战线设立了捐赠会场,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积极参与,踊跃捐赠。并对党员干部明确规定捐赠标准:“坚持自觉自愿和力所能及的原则,以捐赠现金为主,原则上县级以上干部每人不少于500元;正科级干部每人不少于300元;副科级干部每人不少于200元;一般干部不少于100元。”目前,捐赠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三、全程跟踪,严格管理,规范救灾资金的接收和拨付。
 
      该县加大对本次募捐的抗震救灾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督查,确保抗震救灾资金全额支援灾区。一是严格管理、及时归集。各单位务必如实将每一笔募捐款项实行详细的登记统计,做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账务清楚明晰,并将捐款一律交县慈善总会,由县委、县政府将所募集的资金,全部捐赠给青海玉树地震灾区,用于灾区群众生活和灾后恢复重建。二是加强公开,接收监督。各单位对本次抗震救灾募捐的资金和物资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加大透明度,全面接受社会各届的监督。三是全程跟踪、严格监管。及时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家波任组长的抗震就灾捐赠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私分、骗取抗震救灾资金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在抗震救灾资金的管理上玩忽职守、保管不善,致使出现重大问题的行为,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坚决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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