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4月22日讯(李云):4月13日,竹山县检察院和县财政局双方协商,就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该《意见》就加大村级财务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加大支农资金管理力度,进一步健全支农资金监管体系;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财务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措施。《意见》的实施将有效保证国家支农资金安全,防止职务犯罪在我县农村基层组织中蔓延。
近几年来,竹山县检察院查处了一批农村经济组织中村干部侵吞涉农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通过案件的查处,暴露出农村经济组织缺乏监督管理的许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