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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森林公安局多措并举备战清明防火工作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4月1日6:46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4月1日讯(万艳平):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林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竹溪县森林公安局积极行动起来,采取了六项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火意识。进入3月份以来,森林公安局到部分中小学开展护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讲座,达到社会和学校齐抓共管。积极倡导文明祭祖,进一步提倡群众以献鲜花、植纪念树等文明方式祭祀已故亲友。书写200条森林防火标语,张贴到林区附近的村、组路口的墙面、电线杆上,使护林防火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加强对林区重点人员、聋、哑、痴、呆、傻人员及学龄前儿童的重点管护。充分发挥林区派出所战斗堡垒作用,对林区重点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林区重点人员动态。每天派出民警和护林员到林区村、组对监护人和家长进行护林防火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确实落实重点人员的监护和管理。
      三是加大对林区重点区域防范力度。加强护林员工作管理。对部分易发森林火灾及人员聚居密集、森林茂密的山林区域进行布控防范,除白天巡护外,晚上还安排人员轮流值班蹲点,尽量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率。严格落实护林员巡山护林制度。护林员每天巡山护林工作必须形成巡山记录表,注明时间、工作路线、工作内容、证明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做到政令、信息畅通。全局人员进入一级战备状态,遇有特殊情况,除值班人员外,全部投入战斗。
      五是成立森林消防专业应急分队。对分队成员进行扑火专业知识培训,掌握扑救森林火灾的要领。一旦出现火警,可全力营救。同时强调在扑救火灾中,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决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六是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每发现一起,迅速投入警力进行查处。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对迟报、瞒报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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