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3月8日讯(袁斌)3月6日,竹山县委书记沈学强在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严肃宣布了县委新制定的“十条禁令”,并要求县纪委监察局深入持久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遏止歪风邪气。
“十条禁令”的内容是:一,严禁违反《党章》各项规定,禁止发表与《党章》和中央规定相违背的政治言论,坚决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二,严禁违反政治、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以及拉票贿选行为,自觉遵守党政纪律和法律法规;三,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禁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做到民主决策,不搞个人说了算;四,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中介服务活动;五,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禁止到企业或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六,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七是严禁使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禁止违规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或借出差之机公款旅游;八,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禁止县内同城相互宴请,禁止相互攀比使用高档烟酒,禁止着工作制服在社会公众场所饮酒;九,严禁违规购买和使用超标小轿车,禁止公车私用,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十,严禁大操大办乔迁、生日、婚丧嫁娶等事宜,禁止借机敛财。“禁令”同时宣布: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竹山县委书记沈学强和县长佘立柱还在全会上郑重承诺:模范遵守“十条禁令”,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迎难而上,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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