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3月8日讯:日前,从县政府获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0年将从排污费收入中拿出100万元作为县级环保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重大污染项目的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及资源综合利用,以及环境事故预警应急系统建设等。
郧县是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环境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为有效解决环保历史欠帐,加快污染治理步伐,县政府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百万资金建立县级环保专项资金,旨在通过政府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地方、企业、社会团体等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以有效减少污染负荷提高区域环境质量,促进郧县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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