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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信息来源:水都网 发布时间:2010年3月4日11:0 文章编辑:秦安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3月4日讯 水都网报道(程敏 付俊波):2月24日,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会在北京举行,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据悉,该表彰每4年一次,这次全省只有4家检察院获此殊荣。
 
    近年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下坚持做到五个始终,一是始终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市委、政府工作大局之中,坚持把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促进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始终坚持把强化检察业务作为立身之本,在打击刑事犯罪保稳定,查办职务犯罪促廉政加强诉讼监督求公正等业务工作中均取得显著成效。三是始终努力在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为民、改进执法方式、讲求执法效率上下功夫,在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主动把检察职能向社会延伸,把检察工作向老百姓贴近,不断加强对民生诉求的检察服务。四是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和拼搏精神,高点定位,促进各项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五是始终按照“文化求素质、文化求质量、文化求发展”的工作思路。持之以恒地将检察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紧密结合,促进检察业务与队伍建设齐头并进、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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