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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严把“四关”确保新农保有序推进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3月3日8:49 文章编辑:秦安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3月3日讯(郭丽娟  卢苇):竹溪县自元月份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把四个关口,确保全县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发放和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有序开展。截止2月20日,全县已为6个乡镇21636名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员发放新农保基础养老金237.99万元,剩余9个乡镇40902名应发放对象的基础养老金正在紧张发放之中,全县16至59周岁的182559名应参保对象的保费征缴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一是把好服务关口,确保服务便捷。县劳动、财政、公安、金融等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密切配合,为了让广大老百姓了解新农保政策,吃透文件精神,层层召开了县、乡、村三级动员大会,对县、乡、村三级经办新农保的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新农保相关知识和政策,成为新农保政策的宣传员、业务通、解说员,帮助广大参保农民及时了解新农保相关政策知识,还利用广播、电视、巡回宣传车、印发新农保政策答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领取的待遇对照表等等多种形式地宣传,把新农保惠民政策送进了每个适龄农民手中,消除老百姓的疑虑和担心,使他们真正了解政策、看到实惠、感受好处,真正认识到新农保政策的优越性。该县对农民个人缴费设立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可以按年缴纳,也可以一次性大额缴纳。农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助等分别记入个人账户,进行实账管理,个人账户以公安部门统一颁发的身份证号码为账户编码,终生不变。
    二是把好信息关口,确保规范准确。各乡(镇)组织专人对所登记人员和《户籍证明》卡的内容逐一进行初审,并对所登记人员分组建立电子文档,县农保局对各乡(镇)报送的登记人员的档案资料进行复审,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经县农保局审核符合新农保参保对象、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员以及其符合参加新农保条件的子女参保情况的籍贯、户籍性质、年龄等信息,以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对公示群众无异议的纳入新农保范围,确保不冒领、不遗漏。
    三是把好发放关口,确保及时到位。公示期满后,对群众无异议且符合新农保基础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农村居民,由各乡填报《竹溪县新农保养老金领取审批表》,再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后以文件形式报送县劳动保障部门。县农保局对各乡(镇)报审的《竹溪县新农保养老金领取审批表》核实无误后,以文件形式函告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根据书面函告的领取人员名单,填制《竹溪县新农保养老金领取通知单》,发至各领取人员,最后,由县农保局每月对符合条件的领取保险金的人员造册邮政储蓄银行,实行按月社会化动态发放。
    四是把好管理关口,确保基金安全。为保证基金安全,竹溪县建立健全“收、管、支”三分离的新型农保基金管理模式,即县财政设立基金收支专户,各乡镇财经所对收费的保险费及时缴存专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每位参保人建立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的终身记录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随时方便群众查阅,对符合条件领取养老金的人口实行乡镇政府、县农保局、县财政局“三级审核”后,县财政凭农保局每月报送的发放花名册,直接拨付委托各乡镇邮政储蓄银行,实行社会化动态发放,形成“收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的运行机制,对参保农民缴费、基础养老金结算领取审核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惩处到人,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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