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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加强电子显示屏广告监管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3月22日14:51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3月22日讯(代涛):随着电子显示屏广告数量的快速增加,为规范广告内容及其发布行为,房县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措施,对电子显示屏广告经营及制作单位进行了专项集中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摸清底数。在成立了电子显示屏广告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后,3月10日,该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就电子显示屏广告监管工作进行认真安排,实行局、分局(所)联动,以基层分局(所)为单位,摸清电子显示屏广告的准确数量和发布地点,分类建立纸质和电子台账,做到户数清、底子明。
 
    二是强化宣传,规范经营。该局根据建立的台账,对设置电子显示屏的广告经营者或广告发布者以及自行设置的广告主,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发放宣传材料、上门指导等方式,规范其发布的广告内容,促使他们遵守广告方面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举办培训班一期,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三是强化审查,提高效率。由于电子显示屏广告发布过程简单方便,广告内容快速更新,该局对所有使用电子显示屏发布的广告内容,采取事先备案的方式。在受理登记过程中,一方面严格审查广告内容,另一方面积极探索简化登记流程,缩短登记时间,提高户外广告登记效率。
 
    四是强化检查,促进自律。针对电子显示屏方便、随时发布和广告内容不固定的实际,该局要求电子显示屏经营户自觉落实自律制度,对发布的广告内容实行登记,以备检查。同时,加大检查频率,并采取不定时、错时制(非工作时间)的检查办法,充分利用录音录像,并对电脑主机上的广告内容进行抽查,从而有效遏制了未经备案登记擅自发布和擅自改变审批的广告内容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检查电子显示屏广告经营户76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规范广告经营行为3户,立案查处擅自发布虚假广告案件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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