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3月18日讯(梁祖玉 陶冶):近日,在湖北省竹山县检察院召开的检察工作会上,检察长同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签订了“禁酒令”责任状,这是该院认真落实上级院和县委有关“禁酒令”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悉,“禁酒令”实行以来, 该院一是在多次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禁令的同时,还专门聘请了县医院医师从职业健康方面对其危害进行了讲解,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饮酒的危害性,从而使《禁酒令》牢记于心,自觉执行。二是纪检监察部门将高检院及上级院的相关规定及时印发至各科室,并将《禁酒令》制成卡片,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确保每一个干警全面熟悉掌握禁酒令的内容和要求,深刻认识到高检院的禁酒令是一条“高压线”,自觉做到不去碰、不去触。三是院纪检监察部门将执行“禁酒令”作为检务督察工作的重点,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本院各部门贯彻执行“禁酒令”情况随时进行突击检查,确保“禁酒令”落实到位加强检查监督,同时,加强了对各科室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力度,以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干警防范违规饮酒行为责任意识。
新春伊始,该院干警一上班就自觉执行“禁酒令”,干警们都说“禁酒令”使我们们产生的由原来的不适应变成了现在的自觉行动,形成了良好的风气,端正了检风、检容、检纪,树立了我们检察机关良好的检察形象,何乐而不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