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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工商局四项措施严管元宵市场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3月1日7:58 文章编辑:秦安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3月1日讯(李绍龙):元宵节期间,房县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防劣质元宵食品流入市场,确保群众消费安全。到目前,全局已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20多家,取缔无证食品经营户2户。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房县工商局把加强对元宵市场监管工作作为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一把手”亲自抓,层层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包保责任制,在细化、量化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的基础上,采取分级包保、重点包保、对口包保的方式,将监管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工商所,具体到管段和人员,做到分工到人、责任到人,确保食品市场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明确监管重点。房县工商局针对元宵销售时间短、销售量小的特点,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等作为监管重点,组织人员,采取上门的方式,深入到食品经营户,重点对证照是否齐全、预包装或散装元宵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等法定义务,认真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口,建立入市食品源头追溯和质量保证机制,切实把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规范散装元宵经营行为,要求经营者必须标明制作标签、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三是开展执法检查。春节过后,各分局(所)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不断加大元宵市场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加工生产、批发、零售经营户的巡查监管,认真填写《市场主体监督检查表》和市场巡查记录,并将巡查信息及时记载到“经济户口”的电子档案;对可疑行为、重点经营户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及时发现、查处制售不合格元宵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作用,加强对元宵质量的抽检,对涉嫌不安全的,责令商家全部下架,并依法处理。各分局(所)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杜绝“三无”、过期、变质元宵上市销售,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四是畅通维权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举报网络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每日情况上报制度,对消费者投诉的食品安全类案件,做到快速反应,认真处置,及时查处,立即上报;对消费者的申诉,做到及时受理,快速调解,认真处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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