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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多家联手编织工程建设领域“防腐网”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2月26日7:41 文章编辑:秦安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2月26日讯(许明涛  张金贤): 近日,房县监察局、发改局、建设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报建、招投标和施工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立了“一公开、两承诺、三监督、四不准”制度,为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编织密结的“防腐网”。
    “一公开”:即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对项目的立项、规划审批情况和建筑节能措施、招投标、合同履约情况、资金使用、施工管理五大员名单等信息进行一次全面公开,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图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监督管理的单位;“两承诺”:即在项目动工之前,项目单位要向规划与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做出廉政承诺,不拖欠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不违反城市规划和改变建筑容积率的承诺;施工企业要向建设单位和社会各界做出工程质量、廉洁守法经营等诚信承诺,并缴纳安全生产、基础设施配套保证金,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建筑建起后设施能够同步完成配套;“三监督”:对涉及民生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水厂等重点工程和教育、卫生等一批国家扩大内需项目,监察局执法室和发改局、建设局相关股室派驻监督小组进行专门监督,并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进行社会监督,向项目单位负责同志家属发送家庭助廉倡议书,实行家庭监督;“四不准”:不准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进入建设市场,不准一把手直接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不准随意变更设计或调整工程量,不准指定材料供应商。同时,在十堰市率先实行工程量清单价评标、定标办法,确保工程招投标科学、公开、公正,避免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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