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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工商局多措并举服务“三农”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2月26日10:8 文章编辑:秦安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2月26日讯(李绍龙):房县工商局坚持“向农村拓展、为农民服务”的工作方针,下移监管服务重心,结合实际,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搭好“经纪”桥。加大宣传力度,将农村经纪人的作用、法律地位、农村经纪人的注册条件和程序等宣传到乡镇,扩大农村经纪人在农村的影响;进一步加强了对经纪行为的规范,建立农村经纪人信用档案,试行分类监管制度,依法查处利用经纪行为坑农害农行为。2009年,召开了全县农村经纪人工作会议,为全县20名乡镇(场)领导讲授了“经纪”课,营造了农村经纪人发展环境,全年共发展农村经纪人325人。
 
  用好“合作”社。积极组织开展送法下乡、上门办班等活动,讲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农民对这部法律的意义、原则、内容及优惠政策入脑入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能够当场登记的,予以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并依法免收登记费用;对因手续不齐全不能当场登记的,实行跟踪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等措施,指派专人进行指导,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给予登记;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2009年,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2户,比上年增长了54.2%。
 
  打好“商标”牌。大力宣传农产品注册商标的意义,增强广大农民“商标兴业、品牌富农”意识;积极培育“农”字号商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以扶持龙头企业发展为重点,引导同一地域内形成一定产业规模、具有一定品质特征的农产品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整合资源优势,发挥品牌效应,带动当地农户共同发展。2009年,全县新增农副产品商标12件,注册商标4件,农副产品注册商标总量达34件,占商标总数的53.2%。
 
  走好“订单”路。通过加强对涉农合同的规范管理,无偿为农民提供签约指导。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农业订单双方的签约行为,及时调解订单争议,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2009年,该局共指导农户订立农业订单合同3200多份,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600余份。
 
 建好“维权”网。加强12315网络建设,建立了“以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为一级,各乡镇消费者申诉举报站为二级,各行政村申诉举报点为三级”的农村消保维权网络。逐步在农村建立起政府主导、工商推动、地方共建、群众参与的消费安全群防群控体系,实现了农民“小额投诉不出村,大额投诉不出镇”的目标。2009年,办结涉农问题的消费投诉423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
 
  履好“监管”责。以农村生产和生活消费安全为重点,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根据不同农时,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村生产消费安全;加强对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消费品生产经营点的质量监管,确保农村生活消费安全;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以农村集贸市场、食品店为主要对象,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2009年,依法查扣不合格化肥8500公斤、假冒种子264公斤、过期农药128瓶,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17件,查获假冒伪劣食品638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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