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新闻频道11月30日讯(吴永华):近日,笔者在房县采访获悉,截止目前,房县今年已完成政府采购金额7248万元,与政府采购预算金额7825万元比,节约资金577万元,资金节约率达7.4%。这是今年来,房县纪检监察部门以规范为抓手,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一个缩影。
规范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政府采购的生命。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房县纪委监察局不断努力,持续加大监管工作力度。
强化采购方案审定监督,防止个人说了算。建立采购方案审定集体决策制度,要求县采购中心对单位报来的每一笔采购项目及时备案,专人负责市场调查,形成可行性方案后,由采购中心业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坚决制止采购单位以项目专业性强,工艺技术复杂,时间要求紧等理由规避集中采购的行为。
强化采购信息发布监督,防止招标垄断。监督政府采购中心将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各种采购方式在内的公告、邀请函、预中标公示和中标结果,及时准确地通过“今日房县”、“房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和“房县政府公众网”等多家媒体公开披露,给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强化招标文件制作监督,防止标后腐败。加强对招标文件制作环节监督,坚决制止通过资质条件限制、商务条件限制、技术参数限制来制定具有排他性的不平等条款,限制和减少供应商参与竞争的行为;坚决制止在标书中人为有意缺项、漏项,以图谋特定供应商中标后再增加、修改项目内容,违法追加采购的行为。
强化投标评标定标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建立招投标活动跟踪监督制度,每次招投标活动,都由县纪委、监察局派员现场监督,确保招投标活动阳光操作。进一步规范投标、开标、唱标程序,严格遵守招投标纪律,充分发挥专家评委的作用,采购中心人员不参与大型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不发表任何可能左右评标结果的意见,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