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新闻频道10月18日讯(戴全辉):“感谢你‘汤村长’,感谢你帮我维权、合理的解决了‘三无’脱粒机‘咬手’的纠纷问题!”近日,房县野人谷镇杜川村二组村民戚某拉着驻村“消保村长”汤官欣的手高兴地说。
汤官欣是房县工商局的工商干部。今年3月初,他与局里其他13名工商干部被县局分别派到乡下14个行政村但任“消保村长”。他们都是局里的“法制通”、“消费维权高手”,县局要求这14名“消保村长”至少每周到村里去一次,进行法制宣传、咨询、调解、维权等工作,并对“消保村长”实行责任包保,切实维护农村农民的利益。
该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负责人介绍,前不久大木镇五谷庙村村民王某在菜园采摘辣椒时,因辣椒长势不行,便怀疑是辣椒种子的质量有问题,因此与邻居经营户刘某夫妇发生纠纷并投诉到村消保站。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村消保站不予受理,只作了简单的调解。为此,王某不服,决定上访申诉。该驻村“消保村长”万日东知道后立即上门对王某予以释法析理,从而化解了王某的思想矛盾,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消保村长”不仅拉近了工商执法机关与群众的距离,而且还掌握了一些坑农害农违法案件的线索。今年4月初,青峰镇红庙村村民张某向驻村“消保村长”刘运根反映,该村个体经营户汪某正在其经营门店内销售外包装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尿素,有涉嫌虚假销售的嫌疑,工商执法人员进行查证后,并迅速对王某进行立案查处。 据统计,今年3至9月份,房县推行“消保村长”以来,共受理、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86件,解决消费争议涉及金额27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组织法制讲座20余场次,另立案查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7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