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10月7日讯(社文科、非保中心):十堰市采取积极措施,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一是成立专班,增强普查工作的主动性。对2006年成立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市文体局主要负责人挂帅,安排正处级调研员具体负责,并将市局社会文化科和市非保中心专家充实到领导小组,将普查任务明确到个人,细化到每个工作部门和各县市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明确重点,增强普查工作的针对性。制定和完善普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此次普查工作的任务、督导内容、工作目标、时间安排。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普查工作原则,要求各县市区务必在5月底以前对区域内乡镇、行政村、街办、社区居委会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拉网式普查,做到“不漏乡镇、不漏村组、不漏重要项目、不漏传承人”。
三是强化考核,增强普查工作的操作性。将“完成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争取申报8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列入《十堰市人民政府与市文化体育局关于2009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年终实行绩效考核。同时,完善了《十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量化考核目标体系》,以百分制的形式将“普查工作”“数据库建设”“申报工作及档案管理”“推广及宣传工作”细化为考核内容,并与各县市区签订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责任书》,与其他各项文化工作指标同安排、同考核、同兑现。
四是创新方式,增强普查工作的时效性。坚持在督办的过程中总结、简化、明晰普查工作的形象化概念,做到普查督办过程简化不简单、快捷不应付。如将普查要求提炼为“七要素”,即工作日志、项目记录、照片、视频资料、被访对象的签字;将普查档案资料管理中的县级资源名录、传承人名录、资料分布图数据库概括为“一图二录”;在相邻的同质同源文化的乡镇、村组中组织的老党员、老村长、老教师、老艺人座谈会、访问会合并称为“四老会”等,这些措施极大地提高了普查工作的标准化程度和普查工作督办的工作效率。
截止目前,房县已基本完成全县14个乡镇的普查工作,编制了114个项目的县级普查名录、传承人名录、资源分布图;郧县、丹江口市普查任务已完成大半,其它7个普查责任单位正在深入推进之中,预计5月上旬可基本完成普查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