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深入竹山县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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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9月9日6:58 文章编辑:洋溢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在竹山县检察院调研时强调:

要突出“六抓” 推进山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9月9日讯(董可飞、刘明)9月6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来竹山县检察院调研。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章龙、副检察长朱志康、竹山县委副书记、县长佘立柱、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徐国华、县领导邹建平、简育田、王超等领导陪同调研。
      徐汉明副检察长一行在具体察看了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检察文化建设工程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听取竹山县委副书记、县长佘立柱同志的工作介绍和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陆庆华同志的工作汇报后,对竹山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说,近年来竹山县委、县政府给检察机关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创造了优质的发展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从而使竹山县院的机关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办案工作重点突出,注重服务,执法规范,健康发展;维稳工作履职到位,注重效率,宽严相济,措施得力;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尤其是在立案监督、追捕追诉工作、民行检察工作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公诉“量刑建议”改革稳步推进;在执法规范化方面,省院自2006年以来所推出的方方面面的措施和机制都得到了全面贯彻和执行,并且在横向协作机制的建立、规范检察委员会工作、建立考评体系方面有很多创新;在队伍建设上,“六项工程”建设稳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在检务保障方面,通过几任检察长的共同努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了较高水平,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也有了新的进步。
      他指出,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在条件艰苦、待遇较低、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充分充分发扬“女娲”的“民本、奉献、创新”精神,为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这是难能可贵的。
      他要求,竹山县人民检察院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做到“六抓”,全面推进山区检察工作创新开展。要抓办案。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开展办案工作,确保办案工作平稳开展;要抓维稳。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机关保障民生促发展的重要途径,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抓监督。进一步深入推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进一步细化法律监督调查措施,通过抓各项机制的落实促进工作;要抓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要抓队伍。扭住“执法公信力”不放松,彻底消除影响执法公信力的关键问题。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改变方式,认真作好群众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健全激励机制,解决学历不高、检察官断层问题。要抓保障。目前,自侦案件批捕权上调一级,涉及到网络升级、加密等8项工作要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希望政府追加一定经费给于支持。办案工作区建设,还有一些债务,希望政府在三年内逐步化解。在公用经费方面,要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使保障标准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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