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交警“六个转变”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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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9月7日6:35 文章编辑:洋溢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9月7日讯(方朝林、王华斌、李茂康)为进一步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实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队伍管理工作实际,着力从“执法理念、执法方式、管理方式、执法手段、执法态度、执法监督”六个转变入手,全面推进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  
      转变执法理念,打牢执法为民根基。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讲究执法艺术,提高执法效果。在日常执勤执法中,始终做到识大体、顾大局,善于用和谐思维来化解矛盾,用和谐态度来对待群众,用和谐理念感化群众,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自觉维护公安交警执法为民的形象,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转变执法方式,提升群众工作水平。大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建立民警执法档案,落实法制员制度,对执法行为和办案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偏差。加强民警日常教育,对民警执勤执法纪律、着装佩戴、警容风纪、指挥手势、执法程序规范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纪律要求和规定,用铁的纪律和刚性规定来维护公安交警良好的执法形象。
      转变管理方式,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大队以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为重点,制定完善执法制度规范,要求全体民警围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这一主题,切实做到“三懂四会”,开展法律法规“一口清”练兵活动,把常用法律法规、执法业务技能、信息化应用等作为主要内容,每周一练,每月一考,并常抓不懈,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使全体38名民警都能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基本法律知识和基本技能。  
      转变执法手段,提升执法工作效率。大队在路面执法、车管业务大厅、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等各个岗位环节,广泛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以信息化推动执法过程中的规范化,通过广泛应用雷达测速仪、执法记录仪等信息技术,使执法活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提高民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同时,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利用非现场执法手段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非现场执法水平。  
      转变执法态度,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大队全面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进一步完善“一窗式”服务、引导服务、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接待制、事故处理回访制、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全面实现车驾管理、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阳光作业”,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执行窗口文明服务规范及标准,切实提高公安交警公信力。  
      转变执法监督模式,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大队强化日常监督和重点环节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执法监督责任体系,明确执法监督职责和权限,切实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以及对执法工作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同时,根据不同岗位民警职责,对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执法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中的问题,对执法过错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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