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多措并举扶持大学生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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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9月4日6:26 文章编辑:洋溢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9月4日讯(陈小军、吕晴)“同志,我和北京高校的石教授共同出资想搞一个三维立体图像产品的研究、生产项目,年前已经办理了名称核准,但是资金不能到位,名称核准保留期限也马上到了,该怎么办?!”十堰市某高校毕业生张某手拿“十堰燕亭三维立体图像技术研究所”名称核准通知书急匆匆的跑到登记大厅工商窗口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当即给予回答并帮助其办理了相关手续,张某感动说:“本来害怕会丢了这个项目,多亏有你们支持!真是太谢谢了……”这是该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管理分局积极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当前受金融危机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该市高校学生数量较多,存在潜在的就业问题。针对现状,该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发挥职能、落实政策,积极稳妥的帮助大中专生自主创业。
       一是创业半年内可“试营业”。鼓励创业人员选择最低出资门槛注册企业,创业人员申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可自行申报出资数额,出资多少不受任何限制,大中专毕业生(属2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中专毕业生)、创业半年内可“试营业”,期间轻微违法行为给与行政警告不予处罚。“试营业”主要针对从事非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个体工商户,而开办餐馆、食品生产厂等需要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创业项目以及安全、环保、节能类企业不在此范围内。
      二是注册资本可分期付款。放宽初创科技、环保、节能型企业的出资条件和期限。针对初创科技、环保、节能型企业,且申请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首期出资不受“不得低于3万元”的限制,只要出资1万元就可以,创业者注册资本不必一次付清,可以分期付款,甚至最低首付1万元就可注册10万元的公司。同时放宽了创业主体经营范围选择,创业人员从事新兴行业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新兴行业的表述作为企业行业或经营范围用语例如“移动动感地带”等。
      三是科技成果可作价7成注册资本。创业人员可以科技成果等非货币方式出资。在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四类行业,科技成果可以与其他实物出资合计达到注册资本的70%。同时支持拓宽创业融资渠道,指导、帮助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进行融资,受理动产抵押物和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是优化各类指导服务。实行创业主体准入辅导制度,为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创业提供合同、商标、准入程序等各类咨询指导,及时提供公司法、商标法等法律知识以及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咨询服务,支持创业者自主创立品牌、指导其依法签约,保障交易安全,创业者在自有经营场所举办推销自有商品或服务的展销会,一律免于办理登记备案。该局要求创业者因签约、资质认定、项目报批、奖项评选等急需出具相关手续的,可直接送达有批准权的机构和人员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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