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三项措施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 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区新闻 >> 正文
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9月4日6:24 文章编辑:洋溢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9月4日讯(向涛)今年以来,房县纪委结合自身实际,坚持用理论教育、纪律规范、政策保护三个方面的措施,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程来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用理论教育党员干部。该县纪委把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教育作为提升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基础。年初,县纪委成立了机关学习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学习学时制度,认真开展学情登记,对学习态度散漫和学时不够的干部,进行学情谈话和“补课”。今年以来,学习领导小组在坚持每周组织学习各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等,通过学习,力促机关干部正确把握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努力增强政治意识和忧患意识;还专题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系列理论,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科学发展的共识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路,做到用理论教育党员干部。
      二是用纪律规范党员干部。5至6月,县纪委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了一次学习党章活动,要求党员干部用党章来端正自己的思想、规范自己的行为,争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模范。及时转发了《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试行)》,要求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讲党性,秉公执法;重品行,情趣健康;作表率,清正廉洁。县纪委还专门印发了中央最近出台的“四个文件”《学习读本》,认真开展了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四个文件的学习;并结合本县实际,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作为今年下半年贯彻的重点,做到用纪律规范党员干部。
      三是用政策保护党员干部。县纪委配合县委出台了《保护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若干意见》,完善了教育引导制度、腐败风险提醒制度、信访核查反馈制度、监督约束制度、勤廉兼优奖励制度等,坚持用制度保护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出台了《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的实施办法》,组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真情回访和真心帮教,详细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情况、权利保障情况、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情况等,开展了思想教育、政策解释和生产生活帮扶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回访了40余名受处分人员,纠正受处分人员不公正待遇2人次,使受处分人员进一步端正了思想认识,实现了用政策保护党员干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