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民工境外受困政府援手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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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9月4日6:13 文章编辑:洋溢

——竹溪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办理一宗涉外农民工伤案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9月4日讯(肖红娥、李耀武)近日,竹溪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处理一起境外民工工伤案,受害者家属获胜10万元赔偿。
      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境外民工打来的电话,“称本县八名农民被一个河北籍包工头带到缅甸佤邦某矿区务工,在一次安全事故中造成一死一重伤,死者尸体现放置在冰柜里10多天无人过问,伤者也未得到及时治疗。”另外,该事故发生后当地警察局在调查中得知,这些人均是以偷越国境的形式入缅,警察局已将余下人员扣留,提出须交纳罚款后才遣送回国。死者敖某的家属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组织20多人到县政府上访,强烈请求政府提供帮助。县政府主要领导接访后已作出重要批示,将尽政府最大力量维护我县出境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但因该案发生在国外,信访局没有接待和法律援助机构也从示处理此类事件的经验。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遂即向局长谭仁杰汇报。他当即指示法律援助中心迅速介入,在掌握案情后,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并指派专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前期已到达的死者家属从缅甸打回电话,再次强烈请求政府派人亲赴缅甸,与缅甸矿产企业鑫盛公司直接进行协商赔偿等事宜。县长余春存在听取汇报后经慎重考虑决定派出一个工作小组赴缅甸参与协调赔偿事宜,并处理被扣人员问题。
      当工作组到了缅甸佤邦,才了解到佤邦是缅甸的第二特区,享有高度自治权,拥有自己独立的党政系统、军事组织和司法机关,不受缅甸中央政府控制和领导。法律法规也极不健全。工作组意识到就工伤赔偿问题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几乎没有可能,应当寻求以协商、调解方式处理纠纷。他们找到佤邦司法委警察局办公室主任周某。周主任在了解竹溪工作组人员来意后,随即电话通知鑫盛矿业公司派人到警察局。鑫盛公司生产主管刘进元第二天下午从矿山赶到警察局,刘进元言语虽然客气,但态度坚定,对于敖某的死亡赔偿金额只同意依照佤邦当地法律规定,不超过3万元。尽管华律师从情、理、法多角度不怨其烦做工作,均无济于事,刘进元立场没有丝毫改变,最后以有事为由离开了警察局。
      在三次协商的基础上,刘进元代表鑫盛公司在警察局制作的调解书上签字,除原已支付的费用,鑫盛公司再一次性赔偿死者亲属各项费用10万元,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付清。这个赔偿数额虽然相比国内标准要稍低些,但已是缅甸佤邦工伤赔偿历史最高纪录。死者亲属十分满意,感激不已。自此,一宗涉外工伤赔偿案件在竹溪工作小组辛勤努力下,成功处理。另外,在工作小组的斡旋下,佤邦警察局也同意其他民工可以自由返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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