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化钢到茅箭法院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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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9月22日6:44 文章编辑:洋溢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9月22日讯(耿明军)9月14日,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化钢一行到茅箭区法院就“五个严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金建及部分班子成员、监察室、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座谈中,化钢同志对茅箭区法院在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作法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是茅箭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制订工作方案,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效果明显;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来规范、约束干警行为,成效显著;三是院党组成员公开廉政承诺,中层干部表态发言,率先垂范;四是做到有举报必查,查处有力;五是加大对案件质量的监督评查,措施得力;六是规范立案、热情接待,形象提升。最后,化组长对今后茅箭法院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五个严禁”也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查漏补缺,做好迎检准备;二是要加强诉讼费管理,上级法院要组织检查,茅箭法院也要做好迎检准备;三是要加强评估、拍卖、执行、接待当事人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确保不出问题。
      自最高法院公布“五个严禁”以来,茅箭区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认真查找不足,强化监督措施,确保“五个严禁”落到实处。一是抓教育。年初,院党组针对“五个严禁”,召开了纪律作风教育大会,认真学习了“五个严禁”及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等。组织干警观看廉政警示片,教育干警从细节入手,从解决突出问题抓起,着力解决在司法理念、工作作风、办案质量、接人待物、廉洁自律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抓监督。从内部监督入手,制订了“十项通报制度”。对各业务部门及办案人收案、结案数量、市中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市中院决定国家赔偿的案件、对涉及本院信访情况、落实“五个严禁”的有关工作情况、违纪人员及其处理情况以及干警上下班、车辆使用、维修、燃油等十个方面向全院干警定期通报。三是抓查处。按照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对查处存在问题的干警在处理上绝不姑息迁就,对任何举报线索查证情况及时向举报人通报情况。四是抓制度。结合“五个严禁”的要求,及时制订出《七个不予晋级晋职的规定》、《会议纪要》、《加强执法档案建设》、《规范司法礼仪》、《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来规范管理。元至八月,该院共收案2840件,与去年同比上升18.63%,结案率同比上升6.81个百分点,结案标的为1.6亿元,没有发现干警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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