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纪委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五大综合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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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9月17日6:48 文章编辑:洋溢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9月17日讯(罗辉、王天国) 近年来,茅箭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推动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树立和落实科学的防治腐败观,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社会、法纪和警示五大综合性效果。

政治效果——锤炼队伍纯党性

      该区始终把查办案件放在区委、区政府工作的大局中去把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查处案件与党委、政府工作全局的关系,既严明党的纪律,严肃查处破坏改革开放、阻碍科学发展、影响和谐稳定的案件,又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区纪委在坚持独立办案的基础上,又自觉将办案工作置于区委的统一领导之下,紧紧依靠区委、政府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完善办案协调机制,形成办案合力。通过查办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不断纯洁党的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

经济效果——依纪依法追赃款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区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规定,依纪依法认真追缴、没收违纪款物、违法所得,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近年来,共查处违纪违规金额3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收缴违纪资金20余万元,先后有25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

社会效果——科学发展促和谐

      该区坚持将查办案件与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相统一,重点对影响经济发展、破坏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进行专题调研,研究新形势下查办案件的发案规律和应对措施,用统筹兼顾的方法抓案件查处,既要发挥查处案件在惩治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又要发挥在预防腐败方面的建设性作用。通过认真分析、查找涉案单位存在和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清发案原因和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缺失和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通过从所查案件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效防治的对策和思路,向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深化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法纪效果——公正执纪严惩处

      该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方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不错不漏、不枉不纵,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同时,又牢固树立查实问题、惩治腐败是成绩,澄清是非、保护干部也是成绩的理念,对调查核实认为案情重大且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提请司法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仅今年已有2件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在办案中又准确把握和正确运用政策,做到宽严相济,在党纪法规的范围内正确运用从宽、从严的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威慑力和感召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同时,还建立受处分人员跟踪教育帮助制度,把挽救他们作为查办案件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把查办案件的过程作为教育案件当事人的过程。通过诫勉谈话、查办案件谈话、回访谈心等途径,及时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使其轻装上阵,投入工作。

警示效果——以案说纪明教育

      该区纪委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选择一些大案要案或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警示教育会、案例通报等形式,深入分析违纪人员的内心世界、造成的损失和严重危害,以更加真实、生动的教育内容,让反腐倡廉教育润物无声,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该区先后召开各类警示教育会8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3000多人,并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勉励他们放下包袱,改正错误,大胆工作。通过一些警示教育,真正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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