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八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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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9月17日6:43 文章编辑:洋溢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9月17日讯(刘先超)今年元至8月,竹山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96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调解率达到82.6%。自2005年5月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来,该院采取有效举措提升人民陪审员工作水平,取得显著成效。
      该院由一名院领导专门分管此项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向人民陪审员通报法院工作,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解决人民陪审员在案件陪审过程中出现的困难,解除人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人民陪审员选任、考核、表彰、职务免除等方面进行规范,做到有章可循,激发了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将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效能考核,规定相关业务庭和人民法庭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必须达到15%以上,低于15%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与年终奖金兑现挂钩。此外,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陪审水平,该院每年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并免费为陪审员订阅法律报刊,从知识储备上提升了每位人民陪审员履行陪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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