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大队“三三机制”强化警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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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9月17日6:18 文章编辑:洋溢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9月17日讯(方朝林、王华斌、李茂康)为进一步加强警用车辆管理,有效遏制警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的发生,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把警用车辆管理、使用及驾驶员的教育、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力维护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
      “法律、法规、规章”三个遵循。大队召开全体民警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公安机关《警车管理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折不扣的全面落实上级公安机关重大决策部署及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遵循法律、遵循法规、遵守规章。进一步增强民警遵纪守法、规范使用警车的自觉性。
      “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大队从民警思想教育入手,明令规定民警没有驾驶证不准驾车;不能购买、使用无牌、无证及套牌、假牌假证的民用车辆;驾驶车辆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能开“特权车”“霸王车”;重温“五条禁令”,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和大队领导班子成员每周一例会通报制度。一旦发现民警有公车私用、违法驾车的行为,大队将视其情节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三个紧盯。大队对所有警车安全技术性能定期进行安全检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送修,杜绝“病车”上路,保证民警的驾车安全;定期对警灯、警报器进行检修,保证运行正常;与民警签订承诺书、责任状,定期召开民警家属集体沟通会,加强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同时,通过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驾驶员代表座谈会,提请全社会紧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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