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婚姻登记处积极创建“全国规范化单位”

★ 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区新闻 >> 正文
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9月16日6:17 文章编辑:洋溢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9月16日讯(姜大鹏、代娟)房县婚姻登记处在践行科学发展观过程中, 坚持 “便民、利民、为民”宗旨,以加强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提供人性化服务为核心,深入贯彻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以创建“满意窗口”为目标,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积极提升文明窗口形象。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和省、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09年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精神,积极为申报2009年“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做准备工作。
      一是硬件出新优化服务环境。根据省、市婚姻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民政局先后投资60多万元,新建婚姻登记服务大厅,新配置了4台计算机、2台打印机、1套照相设备、1个电子显示屏、5套档案柜、3台空调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和方便群众的服务设施,设有婚姻登记区、等候区、服务区、离婚登记室、档案室等,无偿提供签字笔、书写纸、引用水和纸杯等便民服务用品和详细的《婚姻登记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整洁美观、舒适周到、方便快捷、多功能、全方位的服务环境。
      二是软件创新强化服务意识。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树立行业新风”的主题活动,加强婚姻登记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和婚姻当事人服务的宗旨;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婚姻登记员学习政策法规,进行服务规范、礼仪等内容的培训,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不断改进婚姻登记工作作风,建立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微笑服务的工作形象。同时开通了人工咨询电话和婚姻登记系列化服务,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证。
      三是管理出新提升服务质量。登记处从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入手,在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下功夫,以严格的管理来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加大了政务公开力度,有关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和服务收费一律公示上墙,实行阳光登记。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建立健全了婚姻登记员工作制度,使工作人员做到“五好”、“六心”、“七不准”,即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好、办公环境好、劳动纪律好、执行政策好;接待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真心、办理业务细心、替群众解难尽心、介绍业务耐心、听取意见虚心;不准离岗串岗、不准相互闲谈、不准与当事人闲聊、不准使用服务禁语、不准刁难当事人、不准训斥当事人、不准顶撞当事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