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严格制度监管规范从政行为

★ 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区新闻 >> 正文
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9月16日6:7 文章编辑:洋溢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9月16日讯(徐升远)今年以来,房县纪委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措施,严格监管抓制度,不断规范从政行为,在全县大多数单位抓出了特色,抓出了成效。
      一是着力推行“一把手”监管制度,促进主要领导严于律己。县纪委在全县着力推行了“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各乡局级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招投标和采购)、乡镇干部工作制度(乡镇主要领导在乡镇工作的时间不能少于20个工作日,住宿不少于20个晚上,一般干部工作时间不能少于22个工作日,住宿不能少于22个晚上,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准同时外出)、“一把手”外出请销假制度(全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部办委局主要领导外出须首先向县委书记、县长请假准许后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递交请假条备案后方可外出)。今年以来,县纪委通过到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核查账目,督促全县80多个乡局级单位较好地执行了“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通过对各乡镇进行电话查岗、深夜亲自到乡镇巡查,基本遏制了乡镇干部“走读”现象;通过两办督办室突击检查,彻底扭转了各单位主要领导借各种理由私自外出现象。
      二是认真执行专项资金监管制度,促进专款专物落到实处。各乡镇场普遍建立村账乡(镇)管制度,实行“两审制”和报账制。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扶贫办、民政局、林业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管,定期检查、审计,严防出现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专项资金问题。今年以来,县纪委成立了3个督办检查组,对12个扩大内需项目提出了整改建议。同时,还组织开展了对武神生态公路建设、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落实惠农政策和规范“一事一议机制”等方面的专项执法检查。
      三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民主管理阳光作业。县纪委将村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对照村务公开标准和内容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严格考核,定期通报。各乡镇(场)普遍推行了政务、村务和财务公开,建立了公开栏。县直大部分单位按照要求积极推行了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收费标准和依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
      四是严格落实信访接待查处制度,促进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全县推行“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双向约访、上门回访”的基础上,县纪委加大因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导致事态扩大的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力度。全县各级组织把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商量解决。对反映干部违法违纪违规的问题严肃查处,教育其他干部引以为戒,规范行为。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23件23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