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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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9月15日6:40 文章编辑:洋溢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9月15日讯(邹蔚烈、罗传根、王 超)竹溪县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到9月14日,该县农村已依法流转耕地1.7万多亩,以库区移民和高山移民为主的4500多农户重新取得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成为新土地的主人。
      竹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按照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规定,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流
转主体地位。各乡镇认真实施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建立流转服务组织和网络平台,加强土地流转信息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利益关系协调和纠纷调解仲裁等服务,优化流转外部环境,培育完善流转市场,确保流转规范有序。
      明晰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归属,是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管理和流转的前提。年初以来,该县15个乡镇财经所组织专班,对村组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全面清理,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将所有权
属明确到具有法定资格的集体经济组织,妥善解决二轮延包遗留问题,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到户。对已确权到户但承包地的名称、四至边界、基本农田等要素登记不全的进行返工完善,对已经依法确权到户的耕地,注重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护农民使用、收益等合法权利。同时,认真整理并永久保存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实现土地承包档案微机管理信息化
      为加快建立“村乡交易、县级监管”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竹溪县各乡镇依托财经所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按照“诚信、便民、规范、公平”的原则,免费为流转双方提供优质服务,及时提供
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组织供求双方面谈,提供洽谈场所、流转基价、合同文本及政策咨询,指导供求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办理经营权证变更手续。并跟踪流转合同履约,及时调解纠纷。还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村级服务组织,使其发挥在本村收集信息、上报和组织村内农户间土地流转等方面的作用。
      县财政部门积极协同乡镇政府加强土地流转监管,协调跨区域流转项目,查处并纠正违规流转行为。该县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实行乡村两级调解、县级仲裁的制度,指导各村确定1-
2名调解员,乡镇成立由政府牵头,财经所、国土所、司法所等单位组成的调解委员会,建立分级负责、程序规范的调解机制,切实担负起化解和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责任。纠纷调处做到及时、公正,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建立土地流转维权保障制度。竹溪各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土地流转受让方的农业生产经营能力、资金、信用等情况进行审查,探索建立项目论证制度和价格评估制度,对较大规模
的土地流转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倡以实物定价、以保护价格计价、级差递增等合理确定流转基价及支付形式,指导流转双方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同时,对土地用途实行严格管制,严密监督流转后土地经营情况,切实保障土地的农业用途。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县财政把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发改、农业、水务、国土资源等涉农部门积极扶持土地规模经营主体
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目前,该县已涌现120多家土地流转经营大户,有偿使用流转荒山、耕地4万多亩,用于规模发展林业、核桃、板栗、烤烟、中药材、山野菜等现代农业绿色产业,使农村部分荒山、荒芜土地发挥出最大的产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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