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9月10日讯(耿明军)在开展“大走访”活动,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强化六大措施,确保 “大走访”活动出成效。 一是认真摸底排查,分类依法处理。要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积案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逐案登记,分类处理。对已化解矛盾的上访老户是否真正息诉、已向当事人和相关群众作出的承诺是否兑现等情况也要进行核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公开定点接访,实现案结事了。法院信访部门要做好日常的接访工作,继续落实好院领导接访日制度,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尽力解决合理诉求,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落实首访接待,做好判后答疑。来访人在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不服坚持向本院申诉上访的,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合议庭应当及时派员首次接待,耐心细致地做好判后答疑、息诉和相关的审查处理工作。 四是坚持领导包案,认真落实责任。对于一些矛盾纠纷突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两级法院要落实牵头领导和参与单位及人员,落实工作要求及办结时限。包案领导要严格落实“四包”(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促使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同时要选择一定数量的重点信访案件,由领导干部带案下去,有针对性地重点约见信访人,认真听取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五是加强指导,努力改进工作。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联系点,通过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走访基层干部群众等形式,听取反映,了解情况,宣传政策,指导工作。对于一些工作基础薄弱、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矛盾纠纷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法院将指定院领导负责,帮助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整建基层组织,努力扭转工作被动局面。 六是严格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大走访活动,深入排查和解决各地的突出问题,将该解决的解决到位,该帮扶的帮扶到位,该疏导的疏导到位,该稳控的稳控到位,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解决在一线。对流于形式、矛盾纠纷排查不深不细、化解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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