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交警大队“四措并举”对酒后驾驶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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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8月31日6:56 文章编辑:洋溢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8月31日讯(方朝林、张汉伟、李茂康)公安部部署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从8月14日开始,组织全体民警坚持“四项措施”在城区开展了5次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夜查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66人次,警车36台次,查处酒后驾驶33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580起,暂扣驾驶证11个,暂扣车辆12台。
      周密安排,落实任务。大队制定了《开展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大队长王绪斌任组长,教导员方朝林、副大队长张汉伟任副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成员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中层干部和全体参战民警会议,进行层层动员部署,各中队也相应成立酒后禁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并协调县局各警种、派出所兼职交警密切配合,全力出击,确保取得实效。
      广泛宣传,加强教育。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队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郧西电视台》、《郧西周刊》、《郧西在线》网站提前发布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通告,并邀请县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跟踪采访,对查处的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同时,印制了《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致全县机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3000份,由参战民警向广大交通参与者散发,倡导每一位公民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期间,大队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游走字幕和曝光交通违法318次,悬挂条幅、摆放展板62条/块,进入餐饮娱乐场所宣传提示150条,在各级新闻媒体发稿7篇。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集中作战,严厉打击。为确保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分成3个行动小组,由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以城区烈士亭路口、渡春园路口、西南出口路为重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乱停乱放、假牌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不消除交通违法行为不放行。
      文明用语,规范执法。大队要求全体参战民警统一佩带执法记录仪、反光背心、单警装备,统一开通手机和对讲机,统一使用规范用语和携带酒精测试仪等警务装备,对酒后驾驶有异议的驾驶人,及时协调县人民医院、鉴定机构进行抽血化验,固定证据。同时,严格执行“告诫式”执法,规范执勤,严查严处,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确保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从而,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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