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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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8月31日6:49 文章编辑:洋溢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8月31日讯(卢苇)近日,竹溪县财政局下拨上半年大中型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51.975万元,拨款程序一改往年直接拨付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做法,而是由扶持项目实施单位报帐后,直达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账户, 这是该县继实行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后,出台的又一项资金“报帐制”。
      该县为进一步加强大中型移民后期资金管理,确保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管理将更加科学、规范、透明和安全高效,促进后期扶持项目的顺利推进,竹溪县财政局出台了《竹溪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溪财字[2009]45号),办法对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范围、申报程序、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报账管理、会计核算、档案管理等工作都作出具体的规定,明确了项目主管部门、资金管理部门、技术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责;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县财政与移民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主要查看项目是否动工、有无擅自调整项目、是否按时间进度实施等有关情况,工程结束后,通过有关部门现场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凭正式发票,持相关资料,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据实签批,县移民局和财政局经办人员复审无误,报分管局长签审后报账。报账审核不仅要核算原始发票、工程款完税发票,而且要审核工程验收表、合格证、费用支出明细表及支付材料等相关材料。据悉,这种报帐制的特点就是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设立“报账专户”,实行封闭管理,做到合规合法,确保无违纪违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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