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纪委查办案件坚持“四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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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9年8月27日7:0 文章编辑:洋溢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8月27日讯(王天国)茅箭区纪委在查办案件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不断提升查办案件工作水平,增强查办案件效果。
      一是查办案件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查办案件,认真剖析发案原因,查找薄弱环节,针对案发单位在财务管理、内部监督机制、行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办落实情况,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发挥办案的治本效果;二是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做到“一案一总结”,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纪,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如在查处某村干部违纪案件中,区纪委会同司法等部门在徐家沟村召开了全区典型信访案件处理情况通报会,对该干部非法占有林地补偿款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现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此做法在全区党员干部和村(居)组干部中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三是查办案件与维护稳定相结合。坚持把查办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放在重要位置,坚决依法依纪予以查处,发挥办案的保护功能;四是查办案件与挽回经济损失相结合。加大对违纪违法赃款赃物和经济损失的追缴力度,增强办案的经济效应。仅上半年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1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4万余元,同比增长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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