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法院执结一起职工劳务纠纷群体上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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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7月21日6:16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7月21日讯(耿明军):2009年7月10日上午,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四楼审判庭内人声鼎沸,笑声不断。这是区法院执行局在向原深圳市华森百货会员俱乐部有限公司十堰人民南路分公司彭梅等51名申情执行人兑现154306.32元执行款。
    彭梅等51人分别于2007年6月至2008年11月陆续进入华森公司十堰分公司工作,华森公司十堰分公司于2008年11月1日陆续与彭梅等51人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工资根据工作岗位确定为每月600元至1000元不等,并分别于2008年元月起陆续为员工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但未及时为彭梅等其中32人办理社会保险。2009年3月,华森公司十堰分公司因经营的原因决定歇业,并向全体职工说明了情况,裁减人员方案分别向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和工会进行了报告。2009年4月17日,华森公司十堰分公司正式歇业,并把彭梅等人的工资全部计算至2009年4月17日,但并未及时将2009年3月至4月17日期间的工资支付给他们。2009年6月17日,经十堰市茅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华森公司为彭梅等人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支付拖欠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95960.16元,并办理其他社会保险。
    2009年6月18日,彭梅等51人向茅箭法院申请执行茅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调解书,茅箭法院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要求执行局成立专案组迅速执行此案。
    2009年6月19日,专案组立即对华森公司十堰分公司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证,华森公司十堰分公司的财产已于4月份转移,无法查到其银行存款,该分公司负责人罗征荣、经理李红娟早已不知去向。
    在案件陷入僵局的情况下,6月22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茅箭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在十堰市寿康永乐有限公司的租赁押金。此时,51名申请人的情绪才逐渐稳定下来。6月26日,十堰市寿康永乐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认为按照合同约定,华森公司尚欠其租金等各项费用,抵消押金后,尚欠其86.4万元,故不能协助执行,并要求立即解除冻结。同时,寿康永乐公司也扬言如不妥善解决该问题,将要上访。彭梅等51人得知这一情况后,情绪波动较大,连续7次到市委市政府上访。
    7月8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荣贵转达市委陈天会书记的指示,要求茅箭法院依法尽快审查,及时处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茅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金建责成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巍迅速成立三个执行小组,分别赴深圳市、丹江口市、武汉市、郑州市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另派一执行小组到十堰市寿康永乐有限公司协调处理租赁押金的问题。7月9日凌晨5时,一路执行小组赴武汉查找线索。另一路到十堰市寿康永乐有限公司进行协调,经过艰苦的协商,在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荣贵主持下,由茅箭法院向十堰市寿康永乐有限公司借支了154306.32元,集中兑付给了彭梅等51人,并将市委市政府关注此事以及法院积极执行,协调处理,采取借支的方式优先兑付执行款等有关过程告诉了彭梅等51人,他们对政府以及法院表示感谢,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感人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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