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公布“五条禁令” 转变机关干部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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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竹溪政务网 发布时间:2009年7月15日9:7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7月15日讯(余意):为加强全县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勤政廉洁、风清气正、真抓实干的干部队伍,结合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竹溪县制定下发《竹溪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五条禁令》(溪纪发[2009]17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规范干部的言行,促使机关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五条禁令”,即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含来客接待)、严禁公车私驾及酒后驾车(含酒后驾驶私家车)、严禁教唆或参与教唆不明真相群众非正常上访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活动、严禁旷工、上班迟到、早退及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
    为确保《通知》要求能够有效贯彻落实,近期,县作风建设督办检查专班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巡回督办检查,对发现违反“五条禁令”的党员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将在县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情节较轻的,责令当事人作出书面检讨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通过开展“五条禁令”活动,大力整治机关干部作风软、懒、散的现象,真正实现机关干部转作风、农民群众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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