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交警大队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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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7月14日6:24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7月14日讯(王贤军):为进一步加强民警队伍管理,着力解决大队民警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郧县交警大队针对6月30日副大队长鲁坤驾驶警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问题,积极采取四项措施,从7月6日至8月6日,在大队全体民警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教育工作。并于7有6日下午召开全体民警大队进行全面部署。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大队要求: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公安交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认真组织民警进行查摆和整改,确保集中整顿达到预期目的。整顿中要按照市、县委领导的批示和市公安局、县公安局的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和解决公安交警队伍在开展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工作不实、作风不正和各类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公安交警队伍纪律作风明显转变,队伍形象和警民关系明显改善,服务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同时,为使这次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大队成立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大队长杨贵珠任组长,教导员陈洪及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导员陈洪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工作。
    二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大队要求:各单位要根据大队的总体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顿什么问题的原则,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彻底解决精神不振、警容风纪不佳、纠正违章不敬礼、违规办理低速车审验、驾驶员考试、交通安全宣传不到位、民警出警时不按规定穿戴反光被心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按规定办理交通事故案件及乱扣押、乱罚款等严重问题,
    三是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狠抓整改。大队要求:各单位在整顿期间,要对本单位执法执纪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出既切合实际又具有很强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切实堵塞漏洞,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坚决杜绝违反“五条禁令”问题的发生。
    四是精心操作,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大队要求:各单位要把此次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作为今年大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并结合单位和个人工作实际,制定实施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整顿期间,发现走过场的单位,大队将通报批评,并从严追究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责任人大队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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