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露布 十堰城区居民每月每户拟收25元/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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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十堰晚报 发布时间:2009年6月2日8:48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6月2日讯 据《十堰晚报》报道(记者毛以国):昨日上午,十堰市物价局制定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听证会在汉江国际大酒店举行,25名按规定程序推选出来的市县听证代表(其中包括12名消费者代表)全部到会,另有1名通过网络报名的旁听代表与会旁听。
根据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初步申报,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市区居民每月每户26元/终端,各县居民每月每户25元/终端。市物价局根据成本监审报告,建议拟定收费标准为:十堰城区居民每月每户25元/终端,地处城区规划外乡村的农村居民每月每户24元/终端,各县城镇居民每月每户22元/终端,农村居民每月每户20元/终端,副终端每月8元。
市物价局表示,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收费标准将在充分考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最终价格方案将报请市政府批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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